项目名称 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三大主机采购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
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三大主机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三大主机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440T0260135
日 期:2014年4月15日
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里机构”)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方(以下简称投标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一期工程,厂址位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厂址距陆丰市约40km,西距湖东镇约5.5 km,东北距甲子镇约8km,南面面海。
2.2招标范围:
序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招标范围
1
1
汽轮机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台套单机容量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2
2
发电机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台套单机容量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3
3
锅炉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台套单机容量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脱硝部分独立报价)。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方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方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方。
3.2业绩及特殊要求
3.2.1各包的投标方应分别具有以下业绩:业绩应是投标方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方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方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3.2.2各包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包1:汽轮机
1. 投标方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600MW超超临界汽轮机设备能力的国内汽轮机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厂商代理的投标),如果投标方和国外的制造商具有技术合作或技术转让关系,须提供与国外拥有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汽轮机设计、制造、运行业绩的制造商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
2. 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两台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汽轮机设计、制造及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包2:发电机
1. 投标方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60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设备能力的国内汽轮发电机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厂商代理的投标),如果投标方和国外的制造商具有技术合作或技术转让关系,须提供与国外拥有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设计、制造、运行业绩的制造商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
2. 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两台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汽轮发电机设计、制造及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包3:锅炉:
1. 投标方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600MW超超临界锅炉设备能力的国内锅炉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厂商代理的投标),如果投标方和国外的制造商具有技术合作或技术转让关系,须提供与国外拥有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锅炉设计、制造、运行业绩的制造商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
2. 投标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两台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设计、制造及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4月15日起至2014年4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 式:带备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领取(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经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审核备案后正式发放招标文件。经备案后的供应商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代里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2.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3.业绩证明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1011室(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子包价格为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截标时间:投标方的投标文件须于2014年5月5日(当天)上午9:00前递交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开标礼堂。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派遣授权代表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含价格标),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5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_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开标礼堂进行开标,请投标方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 标 人: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20-38773338;传真:020-38773555
2)招标代里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邮编: 510060)
联 系 人: 钟少琴、赖晓刚、吕爽
电 话:(8620) 83546050 /83543314;传 真:(8620) 83548187
电子邮箱:moshangcao5@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户 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账 号:360200010900032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