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静乐县国税局职工住宅1#、2#楼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中央、省补贴、县配套及住户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YZB E2014058-SG
2.2项目建设地点:静乐县迎新大街
2.3建设规模:改造面积4198M2;改造内容为供热计量改造、围护结构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
2.4计划投资:115万元
2.5计划工期: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7月1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及有关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规费证;5、拟使用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上述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00,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忻府区长征西街45号)。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5日9时,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府区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国家税务局
联 系 人:刘俊平
电 话:13903506325
招标代里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王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51-4605078 18835090699
传 真:0351-460507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 号:5026018800000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