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14年度大理卷烟厂计量器具及特种设备检定二次招标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服务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为2014年度大理卷烟厂计量器具及特种设备检定,选择合格服务方入围单位,并根据要求在检定周期要求内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出具检定(校准)报告。第一标段:除大理卷烟厂自检以外的所有计量器具、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包括:各部门在用电子秤、水分仪、流量计、烘箱、天枰、压力表、温湿度计、质量监督监测分站专用检测设备等计量设备。第二标段:大理卷烟厂所有特种设备。包括:各部门在用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2.2 地点为:大理卷烟厂内。
2.3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2.4 出资比例为: 100% 。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可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是:
第一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测机构乙类及以上资质;(3)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测机构乙类及以上资质;(3)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4日,每天8: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申请人须携带(1)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第一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第二标段)③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资料的一套到大理市建设东路191号大理卷烟厂8楼创安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华昆招标代里有限公司)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可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大理卷烟厂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联系人:李灿
联系点话:(0872)2360217
招标代里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驻大理办公地址:大理市建设东路191号(大理卷烟厂8楼)
联 系 人:何定建、杨永婧
联系点话: 13669765657、(0872)2360352
传 真:(0872)236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