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北部新区集中供热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Y JYZB2014-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辽发改审批【201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5014.4平方米。
①主厂房 建筑面积: 4471.2 平方米;层数:六层;结构类型:框排架结构。
②脱硫池脱硫装置基础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高9.74米,含地下脱硫池一座。
③引风机及烟道工程施工。
④2套除渣系统建筑施工。
2.2 招标范围:
一标段: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原矿业集团生活服务公司煤场院内;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20日,工期164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 房屋建筑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
3.2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3一标段、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建筑业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入吉外埠建筑业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114号文件关于恢复外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入吉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省级监管的公告)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至 2014 年 4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公休日、节假日休息),在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业务室(辽河大路6361号) 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2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5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辽河大路63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源市东吉大路1号
联 系 人: 王丽军
联系点话: 13504376955
招标代里机构: 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福源路辽河半岛三期E3号楼115门
联 系 人: 侯隽韬
联系点话: 0437-3226080
传 真: 0437-3226080
电子邮箱: 151043798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