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
白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白城市城区
建设规模
建设9条道路及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项目审批部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总投资额
(万元)
162076.97
环评单位
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翟桂华
电话
0431-85913534
建设项目概况
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由白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62076.97万元建设,
新建三环路、向阳街、新华西路、胜利路、纯阳路、幸福北街、南一街、洮儿河路、兴工路,其中主干路5条,次干路2条,支路2条。配建3座桥梁以及沿路的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供热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等。在城区东南建设垃圾综合利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油污,建筑材料堆放雨水冲刷等将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散发少量的沥青烟,均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汽车尾气,对区域两侧污染较小。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若不妥善处理,会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排放量较小,经采取防渗旱厕收集等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行期间,不产生水污染物,不排水。对地表水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本工程运行后,加强道路的维修及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30m外的区域能够满足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在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主要要为施工车辆机械等运行产生的二次扬尘,应采取洒水、覆盖毡布、设置挡墙等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居民的影响较小。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本项目在道路工程、各种管线工程和照明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经过有效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响较小。
公联
众系
反方
馈式
信件反馈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电话反馈
联系人:
电话:0431-88963070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项目名称: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
建设单位:白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市区
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是吉林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项目的子项目之一。项目内容包括(1)城市发展——路网及附属设施(市区道路、桥梁、环岛、管网等);(2)城市环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市区固体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购置垃圾收集装置、清运车辆,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二)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三环路、向阳街、新华西路、胜利路、纯阳路、幸福北街、南一街、洮儿河路、兴工路,其中主干路5条,次干路2条,支路2条。配建3座桥梁以及沿路的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供热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等。在城区东南建设垃圾综合利用工程。
道路工程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共9条道路,主干路5条,次干路2条,支路2条,道路总长32472m,总铺装面积1517083 m2,其中:机动车道面积947121 m2,分隔带面积353101 m2,人行道面积215861 m2。
桥梁工程 新建洮儿河路、三环路跨河渠小桥,三环路与铁路下穿桥。
给水工程 给水管DN 225~DN700,全长37273m。
污水工程 污水管DN 300~DN800,全长62935m,建设污水泵房2座。
雨水工程 雨水管DN 400~ DN600,全长62935m,建设雨水泵房2座。
热力工程 供热管网工程,预制保温DN250~DN900,全长14097m
照明工程 全线新建单杆路灯共1732盏,变压器19台。
绿化工程 道路绿化面积306632 m2,种植树木11848棵。
环卫工程 布置分类收集垃圾箱1500个,果皮箱2500个,购置环卫车辆设备933台/辆,设置移动式垃圾转运站9座。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处理分选生活垃圾,好养堆肥,处理能力50t/d。
(三)建设周期和投资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5年6个月,即2013年6月~2018年11月。
项目总投资:162076.97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建设期贷款利息3067.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8294.51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用14390.41万元);流动资金374.74万元。
(四)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目是白城市开发建设的一部分,是其近期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城市顺利发展的前提,因此该项目建设与总体规划具有很好的相容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版)》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建设项目与产业符合产业政策的指导。
因此,与当地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同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相符性。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地表水:评价区域排水渠和承泄区水质除pH外,其他污染物已经超过相应的标准,其中3#断面COD超标14.35倍,这主要是由于白城市有部分监测期间有部分企业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放至排污渠所致,东大泡承泄区实质上已经成为白城市污水的纳污水体。目前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已经通水运营,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东大泡承泄区水质。
环境空气:评价区内评价区内各监测点各因子的日均值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生态评价范围为道路及管网中轴线两侧200m范围内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厂界外1m以内。
(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是新建道路及管网沿线两侧各200m,以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3)地表水: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明渠及承泄区。
(4)噪声:噪声评价范围为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厂界外1m以内。
(5)地下水:评价范围为新建道路及管网沿线两侧各200m,以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为中心,2.0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水
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等将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筑路材料的运输、施工引起的扬尘飘落到水体中,会增加水体的浑浊度,使水体收到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
2.废气
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路面铺设过程中会散发少量的沥青烟,均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汽车尾气,对区域两侧污染较小。
3.噪声
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若不妥善处理,会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排放量较小,经采取防渗旱厕收集等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行期间,不产生水污染物,不排水。对地表水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2.噪声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本工程运行后,加强道路的维修及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30m外的区域能够满足二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3.废气
在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主要要为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等运行产生的二次扬尘,应采取洒水、覆盖毡布、设置挡墙等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居民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4.固废物
本项目在道路工程、各种管线工程和照明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经过有效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响较小。
四、公众参与
(一)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第一阶段在接受项目委托后7日内展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发布了项目建设信息公示。
在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建设单位将《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在环评爱好者发布10个工作日,在《白城日报》刊登公示信息10个工作日,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具体方法,一是采取在项目涉及地区张贴工程环保公众参与公告;二是在与项目涉及地区的当地公众进行交谈及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现场实地踏查时,首先向当地公众详细介绍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包括项目的类型、规模、地点、工程实施的时间、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及有关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然后通过与公众交谈和让公众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倾听公众意见和回收调查表,分析调查结果。
公众参与的对象选择项目附近的公众,公众参与对象选择了附近村屯中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各阶层群众,共计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0份。
(三)公众意见汇总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出:项目在当地的被了解程度一般;所有接受访查人员均表示项目未对自身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绝大多数参与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影响,个别人认为车辆沿途产生的扬尘、噪声以可能产生影响,企业应加运输强车辆的封闭和路面清扫等降尘措施,参与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无人反对。
综上,本项目公众参与严格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实施,符合相关要求,被调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具有代表性,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其社会效益大于环境损失。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与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道路和管网的建设符合城区总体规划要求,同时也是合理的,由于路网在投入使用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合理可行。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城市城市发展项目
单位地址:白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关主任
联系电话:0436-3669992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
联系人:翟桂华
邮编: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