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中国西部国际商贸城一期(新丝路欧亚国际商贸中心)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101省道以南,灞柳四路(规划路)以北,纺园四路以东,纺园五路以西。
西安中锦双盈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综合体(酒店、公寓、办公楼)、台州城(酒店、公寓、办公楼)、服装交易市场、招商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占地面积121082.6m2,总建筑面积602042m2。本项目总投资2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68万元,占总投资的0.33%。项目预期2015年7月完工。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喷水抑尘、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严禁夜间施工(夜间22:00~06:00),确应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且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产业园区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对环境影响小。
(二)本项目规划设4个地下车库,地下停车库在通风换气次数6次/h情况下(台州城地下二层停车场换气次数7次/h),地下车库内污染物浓度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浓度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招商中心及商业综合体、台州城酒店分别设置餐厅,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集中烟道由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三)项目建成后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生化池(曝气+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DB61 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纺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地下车库排烟风机、给排水泵、换热站循环水泵、供配电设备等。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供配电房、中央空调机组、换热站内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源采用减振基座、置于地下设备专用房内、挠性软接头等措施,可使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采取分类收集,出售给垃圾回收站进行回用利用;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污泥脱水至含水率小于60%后运往西安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若商业部分引入餐饮、娱乐等污染型项目,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029-83532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