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招标公告经甘发改投资[2008]687号、甘发改投资[2010]1649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永靖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二次公告
二、建设单位:永靖县市政环卫管理局
三、工程地点:刘家峡四局锅炉房旧址
四、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县上自筹
五、概算投资:5980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热源厂一座,安装29MW链条炉排高温热水锅炉2台;改造换热站2座;供热面积为48万平方米。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4月—2014年9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安装企业。
十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十二、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1、市政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市政专业)及IC卡,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2、锅炉安装要求: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锅炉安装资质证书、中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各投标企业同时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9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4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2:30—5: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联系点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点话:
招 标 人:永靖县市政环卫管理局 姚开虎 13884029912
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张晶瑞 18693198355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刘雯(0930)62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