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徽新起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太湖县弥陀镇六枫饰面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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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徽新起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太湖县弥陀镇六枫饰面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太湖县弥陀镇白洋村
建设单位:安徽新起点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太湖县弥陀镇六枫饰面石材用花岗石矿拟设矿权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586km2。本次项目开采区范围为0.0197km2,矿山选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190m~+290m标高,年产饰面石材花岗岩矿荒料0.5万立方米(矿石量1.95 万立方米),年综合利用建筑石料1.45 万立方米,开采年限9.6年。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办公区、运输道路、表土临时堆场,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 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敏感点
根据调查,本项目距离花亭湖风景区26.5km,距离司空山风景区(岳西县)直线距离18.8km,距离妙道山森林公园(岳西县)直线距离30.4km。
矿山开采范围内没有居民点,矿区边界和排土场5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矿区运输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有少量居民,地下水影响范围内没有居民饮用水水源为山溪水,大气影响在矿区边界能够满足标准要求,矿山排放废气对环境敏感点不产生影响。
2.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凿岩、切割、装载、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凿岩采取湿法钻孔;锯石机采用喷水降温冷却方式,为湿式工艺;对于铲装、卸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定期洒水措施;采用活动软管喷洒装置对排土场进行喷雾洒水增加湿度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使道路路面保持湿润。
废水:主要为切割冷却废水、生活污水和矿区雨水。切割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无外排。采矿区雨水经过截水沟、沉淀池处理后用作生产补充水,多余部分外排。
地下水:合理处理地表污废水,柴油桶暂存等区域采取防雨、防渗措施,避免污染下渗。
噪声:主要为凿岩、锯石、铲装以及空压机、通风机、装载运输车辆等作业产生的噪声。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表土、沉淀池沉渣、采矿废石及生活垃圾等。废石经浸出毒性试验,鉴别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表土和沉淀池沉渣进入表土堆场暂存,开采和整修过程产生的废石直接外售作为建筑石料生产的原料。生活垃圾按照国家对于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生态:地表植被破坏、土地利用类型改变、水土流失、土壤影响、景观变化等方面。落实环境监理,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全面复垦、恢复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