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供货安装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人民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供货安装已由中卫市卫生局[2013]11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锅炉及附属设备供货安装
安装地点:中卫市市医院院内。
项目概况:采购安装1台6吨蒸汽锅炉,并配套鼓风机、引风机、上煤机、 出渣机、除尘器、给水泵等附属设备。(具体规格、参数详情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供货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并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国家强制认证书、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还须具备锅炉制造 B级(含B级)以上资质、锅炉安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优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有相应的安装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项目经理委托书。
3.2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垫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分一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5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在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委托人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国家强制认证书、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报名后的投标单位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里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鼓楼西街 地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邮编:755000 邮编:755000
联系人:芮主任 联系人:王彬燕
电话:13629551698 电话:0955-7021429 传真:0955-702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