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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龙湖·花千树一期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航天基地,东临神舟大道,西临神舟五路,南临香堤路(规划路),北临航创路,隔路均为空地。
西安龙湖航瑞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占地46998.66m2,总建筑面积18060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069m2,地下建筑面积4353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3栋高层及9栋多层住宅楼,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等公建建筑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项目绿地率35%,容积率2.92,建筑密度30.0%。项目总投资1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26万元,占总投资的1.16%。项目目前处于前期整地阶段,预计2016年8月底建成,将接纳居住户数1132户,居住人口约3623人。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覆盖和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设临时厕所,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严禁夜间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同弃土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往垃圾填埋场。
(二)项目集中式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设置17个排气口,排气筒高出地面2.5m。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自建中水回用系统,中水主要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洒水、公厕冲洗等。
(四)针对项目设备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针对外部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室内隔声设计或采取加装双层隔声窗等措施,满足正常生活要求,保证居民的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五)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处理,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至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项目1-9#楼(多层)各户均满足日照2小时要求;10-12#楼(高层)二层局部有11户日照不满足要求,三层及以上住户均满足日照要求;本项目规划以外北侧市政道路红线以北12m处满足日照要求。针对不满足日照要求的10-12#楼(高层)二层局部11户,建设单位应与住户协商,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
(七)西安热电供热有限公司的“西部慧谷”集中供热工程位于项目西北侧约1.2km处,该工程一期设置有2台116MW的锅炉,设有150m高烟囱。根据《西安市“西部慧谷”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结论可知,该供热公司废气污染物排放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航天基地分局(029-8568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