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锦鸿橡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天长市锦鸿橡塑材料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天长市农民工创业园职教大道北侧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塑料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塑料生产线1条。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废气:本项目工艺发泡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CO、NH3、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SO2、NOX、烟尘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主要为生产过程发泡环节产生的无组织逸散的氨气。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车间发泡工序集气风机、排气筒风机、车间通风风机及污水站鼓风机、水处理泵。
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袋(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等。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废气:本项目工艺发泡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CO、NH3,该废气经收集后浓度较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SO2、NOX、烟尘,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发泡环节产生的无组织逸散的废气,氨气排放量较小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的标准。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公司地埋式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后排入白塔河。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白塔河的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作为废塑料外售;原料包装桶(袋)则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
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可拨打电话、发邮件进行留言。
联系电话:025-85280708 邮件 khhb1980@vip.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示公布之日起十日内。
(八)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25-85280708 传真:025-68661189
电子信箱: khhb1980@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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