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蒋利民
联系方式: 1395281587、0511-88995040
镇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索普环保综合治理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甲醇硫回收装置扩建及ADC废渣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市谏壁镇索普化工基地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在甲醇厂醋酸造气项目中,低温甲醇洗工序产生富含H2S酸性气体,采用三级克劳斯生产工艺回收硫磺,现有甲醇装置硫回收装置不能满足实际生产要求,不仅减少了副产物回收量,同时增加了热电脱硫处理成本;在ADC生产项目中,ADC车间水处理时存在管道和设备中废渣结晶较大、坚硬难溶,增加固废处理成本。为解决甲醇厂和ADC项目现存在的环保问题,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3598万元,分别在甲醇厂和ADC车间旁建设“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甲醇硫回收装置扩建及ADC废渣治理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回收硫6000t/a和处理ADC废渣1000t/a。项目建成后不仅减轻公司环保管理压力,同时创造一定经济效益,可实现企业经济环保效益的双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甲醇厂硫回收装置处理的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2S、甲醇、氨等。先通过水洗涤吸收甲醇,再通过“三级克劳斯反应+焚烧”处理,剩余尾气进入现有锅炉脱硫装置后达标排放;联二脲废渣回收处理装置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含有少量氨挥发出来,直接通过15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粉碎工序同时有少量未捕集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内的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可使无组织排放废气得到有效治理,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浓度可实现达标。
(2)废水:硫回收装置中甲醇洗涤塔排放的酸性废水进入甲醇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的一级标准后,经1#排口排入长江,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长江水体功能;联二脲废渣回收处理装置排放的洗料废水先经ADC发泡剂项目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再排入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尾水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的一级标准后,经2#排口排入京杭运河引航道,对京杭大运河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体功能。
(3)固废:本项目在联二脲废渣回收处理装置中破碎粉碎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进入制浆工序回用于生产,无固废排放。
(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运行的噪声、风机噪声和破碎机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审批联系人:鲁春
固话:0511-88983041
Email:zjhbkfc@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3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