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催化余热锅炉节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147VI213KK16
一、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三催化余热锅炉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批文号:2014年3月14日批复的《关于华北石化公司催化余热锅炉改造项目开展招标工作的意见》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三催化余热锅炉节能改造采购、施工招标,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准入资源库成员;
3.4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油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8 日至2014年 3 月 24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持最新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7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日历天, 即2014年 4 月 6 日16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里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喻晓娇、谢泽斌
电 话:010-88018616-8063/8059
传 真:010-88018619
电子邮件:jiaoxiao_yu@139.com;zebin_xie@139.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帐 户 名: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20 004 931 920 112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