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五行招标代里有限公司受泾源县农村能源工作站的委托,对泾源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设备(固(泾)交易采招[2014]7号)项目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泾源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设备项目
1.2标段划分:
标 段
项目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Ⅰ标段
太阳能热水器
Φ58/1800mm16管
台
680
Ⅱ标段
太阳能热水器
Φ58/1800mm16管
台
520
Ⅲ标段
节能采暖炉
采暖面积≧120平方米
套
408
2.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固(原)交易采招[2014]7号。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花名册及缴费凭证(近三个月为准)。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
(2)Ⅰ、Ⅱ标段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及能效检验报告(能效检验等级达到一级);
(3)Ⅰ、Ⅱ标段投标人必须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Ⅰ、Ⅱ标段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5)Ⅰ、Ⅱ标段投标人必须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广项目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Ⅰ、Ⅱ标段外地生产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资料;
(7)Ⅰ、Ⅱ标段投标生产企业须提供中国能效标识;
(8)Ⅰ、Ⅱ标段投标生产企业须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9)Ⅰ、Ⅱ标段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10)Ⅲ标段须生产企业提供炉具厂家授权经销证书或委托书;
(1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带样品;
(12)固原市须有售后服务机构且有一年以上同类产品的经营业绩。
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4.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3月 21日;
4.2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节假日顺延),每天8:30—11:30、14:30—17:00。
4.3 报名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报名处。
5.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节假日顺延),每天8:30—11:30、14:30—18:00;
5.2 获取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 15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2014年4月8日15时整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7.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泾源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7.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夏五行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韬 马立斌 15809592094 139950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