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股份投综字【2013】67号文《关于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热电厂二、三期锅炉脱硝改造项目按照PC总承包模式实施的批复》,拟对热电厂二、三期4#~8#锅炉进行脱硝系统改造。项目业主方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承包模式为PC总承包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电厂二、三期锅炉脱硝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为:0730-1460EGSZ17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热电厂二、三期锅炉脱硝改造项目,采用炉内低氮燃烧+炉外SCR脱硝技术进行脱氮处理,对二、三期4#~8#锅炉烟气排放进行脱硝技术改造,具体是4#~8#锅炉在进行低氮燃烧技术LNB改造后,锅炉烟气中的NOX浓度削减50%,再通过炉外烟气SCR脱氮装置处理,使得排放的烟气中的NOX达到排放标准。新建SCR脱硝系统、改造锅炉空预器、烟道、引风机,氨供应系统、压缩空气和蒸汽供应系统和供电控制系统等几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电厂二、三期4#~8#共5台锅炉各新建一套脱硝系统,主要是对在锅炉一级空预器出口至二级省煤器入口膨胀节之间的新建脱硝反应器,新建脱硝系统的氨站,含液氨供应、贮存、制备系统包,主要包括2台氨卸料压缩机、2台液氨贮罐(有效容积40m3)等,配套建设电力、控制系统、管网等辅助配套设施;并对锅炉空预器、烟道、引风机进行改造。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A、B两个标段:
A标段(01包):SCR脱硝系统:完成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满足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要求向设计院提交设备技术资料、原有设施的拆除工作、建安工程(含:脱硝系统的建安工程、区域管网、场平土石方、道路及竖向、挡土墙、围墙等子项的建安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交工验收;
B标段(02包):锅炉尾部烟道改造:完成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满足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要求向设计院提交设备技术资料、原有设施的拆除工作、建安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交工验收。
两标段的具体招标范围及界区见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规范书。
2.3工程进度要求:
2.3.1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3 份全部技术资料给设计院,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图、制造图、零件图、计算资料等(包括电子版资料一份),需要提供的图纸资料以技术规范书中约定的为准。
2.3.2招标方组织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3.3 施工工期为:2014年7月1日前完成一台锅炉改造并交付给生产使用,从开工之日起到2014年年底完成其余锅炉改造并交付给生产使用。
2.4工程质量要求:
(1)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约定的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工程安全目标:
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均为零。
2.6工程装备/设备配置水平:
国内领先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核原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要质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1.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需分别具有的资要质求
3.2.1 SCR脱硝系统改造资要质求
3.2.1.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境工程的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承包资质。其中环境工程设计资质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或综合设计资质;投标人最低设计资质等级不低于乙级;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1.2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 220t/h及以上锅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SCR )烟气脱硝装置总承包工程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建安工程可以专业分包,并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协议书;安装工程施工的分包方必须具有相应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的分包方必须具有相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3.2.2 锅炉尾部烟道改造资要质求
3.2.2.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2.2必须最少承担过4台220t/h及以上锅炉空预器脱硝改造的业绩,并证明改造后的空预器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性能优良;
3.2.2.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220t/h及以上等级的锅炉空预器的设计、计算、加工制造能力;
3.2.2.4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属于本单位的空预器设计研究团队,属于本单位的空预器制造厂;
3.2.2.5 投标单位必须掌握锅炉脱硝改造后对空预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有成熟可靠的技术消除脱硝改造后带来的不良影响;
3.2.2.6 投标单位空预器施工部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3.3.1 投标人应提供5年内与本工程同类或类似技术的业绩文件,如工程业绩合同、竣工证明、检测验收报告等有效文件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3.3.2 投标人使用国外公司的技术,并作为其技术支持分包商的,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人与其技术合作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
(2)投标人的技术合作方针对本工程整体性能进行保证的承诺。
3.4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简历。
(2)项目经理需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责任心,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投标人的现场经理(或现场工程师)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现场经理(或现场工程师)职务;投标人的调试经理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调试经理职务。
(3)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中标人。
3.5 其他
3.5.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3 投标人的投运业绩要求出具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由使用单位或第三方提供的)投运时间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到下述地址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未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审核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口南光大厦301室
邮 编:518031
联 系 人:李康杰、刘祝奇
电 话:0755-83660491、25320827
传 真:0755-25322621
电子信箱:liu_zhuqi@163.com
银行账户: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 号:3588538110001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账 号:74715793053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月10日09:00 时,地点为:广西区平果县城西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办公楼22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城西
邮 编:531400
联系人: 颜春良
联系点话: 0776--5802884 /18677623334
邮 箱:gx_yanchl@gx.chalco.com.cn
传 真:0776—5801203/5802860
招标代里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邮编:100101
业务联系人:李康杰、刘祝奇
电 话:0755-83660491、25320827
传 真:0755-25322621
电子信箱:liu_zhuq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