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40182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130t/h供热锅炉改造项目、25MW汽轮机改造项目保温、浇筑材料采购项目已由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太平
2、工艺系统概况:
本期工程为2台130t/h高温、高压、单炉膛、全钢构架悬吊结构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墙砌筑、保温以及烘炉工程;一台25MW汽轮机改造项目保温。
3、项目预算:约756.6万元。
4、交货进度(产品运输由投标人负责):
本次招标为两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炉窑砌筑及保温施工,一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保温。分期施工:第一台锅炉炉窑砌筑施工的施工时间约在2014年4月;第二台锅炉炉窑砌筑施工的施工时间约在2014年7月。25MW汽轮发电机保温施工时间约在2014年7月。具体的施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单台锅炉砌筑施工及烘炉工期为 50 天。汽轮机的施工时间为30天。投标人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前工期。
签订协议时,投标人应先到工程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状况、道路、施工空间、交叉作业、装卸限制、工作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质保期
本工程的质保期为两年,时间从正式投运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合法的正规的在营企业,投标时在标书中提供当地省级工商部门的网上可查询信息,中标后,招标方将对投标单位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如有虚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炉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砌筑施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投标人须提供附2012年或201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业绩要求:2008年1月至今期间内投标人具有至少完成过1台75t/h以上(含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墙砌筑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5、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3月7日~2014年3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4年3月7日~2014年3月13日16 时30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咨询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里单位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点话:0757-81234973转831 传真:0757-81234971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商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缴交报名费(现金缴款)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收款人账号:80020000003830575;③收款人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④款项来源:长海炉窑采购;⑤招标文件费缴费金额:人民币6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4年 3 月 13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里(或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和报名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技术评分需提供的检测报告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资格审查和评分相关的业绩证明合同原件。
2、递交时间: 2014年3月27日 上午 8 时30分~9 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里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太平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 编:528211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6811013
电 话:0757-81234973转831
传 真:0757-86811013
传 真:0757-8123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