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XZC-HXJ14006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拟以询价的方式就濉溪县刘桥中心校所需标的物进行采购,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4年3月12日上午9:00时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价格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包装费、装卸费等验收前所有费用。投标资料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密封方式送达我中心,逾期(或未密封的)拒收。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行登记,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2、本中心询价采购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合同格式由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提供。
3、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出厂全新的,均为生产厂家设备原装配置。为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货物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卖方将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具体格式由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提供)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一份交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付款人(濉溪县财政局)付款。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销售发票。
4、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投货物的相关经营资质,注册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元);应在报价资料中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售后服务、企业规模、业绩资料及认证等其他资格证明及成功案例,所有报价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盖章。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拒绝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本中心在此后的三年内将不邀请该公司参加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共一包,各供应商(单价、总价、总报价)只能报一个价格,多报价方案不被接受,交货期各供应商可酌情填报,但交货期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供应商应提供的标书共三份,投标书应使用A4纸、汉语宋体字编制(手写标书无效),一正二副,无线胶订成册。每本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于同一袋中,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数量、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封口加盖骑缝章,不响应制作投标书要求的,招标采购中心有权拒收标书,责任自负。
6、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将按照先审查供应商资质、报价资料是否齐全,再比较货物品牌响应、技术要求,综合考虑报价、交货日期等因素。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前提下,把合同授予最低报价和有较好履约能力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将会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7、本项目如有更改,我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澄清函,澄清函为询价函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供应商注意查阅,否则责任自负,采购结果将会及时公布。
二、货物清单
序号
名称
参考
品牌
性 能 参 数
单 位
数 量
用户
单位
1
承压蒸汽生活锅炉
额定蒸发量:0.5t/h,额定蒸汽压力:0.4MPa,额定蒸汽温度:151℃,受热面积:19.8㎡,容水量:1.7t,给水温度:15-20℃,燃烧方式:双层炉排,适应煤种:II类烟煤,锅炉本体直径:¢1200X3640mm,最大体运输重量:-2.1t。
个
1
刘桥中心校
注:(预算价:4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三、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四、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交货,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合理交货日期)
★投标文件送投地址:濉溪县闸河路仲家巷43号
联系人:崔清明
电话:0561-6082080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 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濉溪县支行
账 号:1331701021000040787
电子邮件地址: ahsx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