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池州宇和置业有限公司天逸华府北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贵池工业园内,东接殷汇大道,南接万罗路,西靠梅街大道,北临梅林路,占地面积98926.5m2,总建筑面积约21万m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幢商业楼,27幢6F、4幢11F、5幢18F住宅楼;配套建设地下车库、配电房等辅助设施。总投资25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本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长江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现场拟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通过简易化粪池处理,用作绿化底肥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土方运输,建筑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以及混凝土投料、搅拌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施工场地四周设实心的临时围墙;在干燥无雨天气时,场地内的裸露地面和临时渣土转运场所、临时堆场、车辆行驶区等进行洒水抑尘;在大风天气下,停止施工作业。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噪声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物料运输时产生的交通噪声。
对施工产噪设备加强维护和管理,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中午(12:00~14:00)和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源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工程挖方。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1t/a,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池州市环卫部门统一运至池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建筑垃圾产生量为4122t,由池州市渣土办公室指定地点,施工单位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堆置;
本项目工程共挖方11.05万m3,填方为19.55万m3,内运土方量为8.5万m3,内运土方来自南苑地块挖方。
3、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废水类型为生活污水,主要源于住户用水产生的污水。营运后生活污水总产生量约为851t/d;生活污水水质为CODCr 250mg/L,BOD5150mg/L,SS 250mg/L,NH3-N 30 mg/L,动植物油30 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人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地面停车场和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地面停车场为开发性区域,汽车尾气扩散较快;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风机机械通风将尾气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带中,对排放口做景观设计工作。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进出车辆、商业经营、设备噪声(水泵、变压器等)。
项目营运时,场界东、南、西、北的边界噪声值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后地下机动车库出入口斜坡正上方拟封顶,侧墙及顶部拟做吸声处理;地下车库门口设立禁止鸣笛的警示牌。
项目地下水泵在工作时采用减振措施,配电房在对设备设置加强密闭性等措施,其运行噪声经设施阻挡对外声环境影响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源于主要固体废物为商业经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本项目设20个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至池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环评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资质等级:国家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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