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精河县新合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2000(万)
联系人: 崔忠磊
联系方式: 5332334
精河县新合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一座80吨集中供热锅炉房项目环评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精河县新合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一座80吨集中供热锅炉房项目
建设单位:精河县新合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2013年12月已开始试运行)
建设投资:2000万元,全部企业自筹。
占地面积:锅炉房占地面积13331.9 m2,建筑面积2598.67㎡。
建设地点:精河县城和平东路北侧
建设内容:新建锅炉房及配套设备设施,锅炉房内置1台58MW(150℃~90℃)高温热水锅炉
二、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运行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还是污染源排放强度、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采取有效隔声、消声等控制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不大。
(3)本项目生产排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锅炉房的生活污水排入城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精河县污水处理场统一处置,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很小。
(4)锅炉房炉灰渣及脱硫除尘渣直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采用“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脱硫塔”脱硫除尘系统对锅炉燃煤烟气进行净化处理,烟气经脱硫除尘系统净化处理后经80m高的烟囱集中排放。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有效实施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控,保证烟气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建设规范化封闭型煤棚来存储原煤,洒水降尘,封闭式输送廊道输送物料,渣场修建围棚防护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
(2)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音器,在风机底座、水泵基础加装减震装置,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单独的设备间内,采取隔音措施等。
(3)锅炉排污水引至脱硫除尘系统综合利用,水处理设备正、反洗排污水用于锅炉除渣用水,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
(4)灰渣定期拉运,生活垃圾在垃圾箱内暂时积存,定期拉运统一处置。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贯彻了“废物综合利用、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环保方针,通过淘汰分散小锅炉可明显地改善精河县城区域冬季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从环保角度衡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简述
(1)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安排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由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共同完成,公众参与调查过程发生的费用和辅助条件根据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各自承担和解决。
(2)工作时间表:
①正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7日内完成第一次信息公示。②第一次信息公示后和编制报告期间收集反馈意见。③第一次信息公示10个工作日后,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上报前,完成第二次信息公示。④第二次信息公示后,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工作。⑤完成公众意见汇总,并进行信息反馈。
(3)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
主要为精河县政府部门职员、专业技术人士、县城和附近区域村庄居民等。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
公众代表包括主要是精河县城区域和附近村庄,公众代表包括城镇普通居民、相关行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代表等。公众代表人数确定为300人。
(5)信息公开方式
①政府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②调查范围内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①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后,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②环评单位向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行业部门征询意见和建议。③请公众参与调查填写调查表反馈意见。
(7)信息反馈的安排
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建设单位沟通关注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在污染防治要求中提出有效措施;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参代表沟通。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请于2013年3月18日前,发邮件至30862052@qq.com索要项目环评报告简本,并反馈你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30862052@qq.com
②来电至0991-676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