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无为县华粮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土桥中心粮库新建6000吨平房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股室:行政审批股
电话:0553-6325504,传真:0553-6326114
通讯地址:无为县无城镇幸福路环保局
邮编:238300
1.项目名称:无为县华粮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土桥中心粮库新建6000吨平房仓项目
2.建设地点:无为县牛埠镇土桥铁铺村土桥中心粮库
3.建设单位:无为县华粮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土桥中心粮库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无为县华粮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土桥中心粮库占地面积28.34亩,现有大型平房仓2幢,总仓容5000吨。拟在原有厂房内规划扩建24m×60m,容量6000吨大型平房仓1幢,以及与新建仓库相配套的照明、工艺设备、熏蒸通风系统、粮情检测系统等。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水采用污水与雨水分流制,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并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2)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和熏蒸气体,可采取以下措施来控制粉尘:在粮流管等连接处衬密封垫层,防止作业过程中粉尘外扬;选用机械性能好,密闭性好的输送设备,减少粉尘外扬,以达到较理想的降尘效果。在熏蒸结束或需要开仓时,要打开通风机和轴流风机,通过空气循环排出废气。(3)在营运期内由于粮食的运输操作会产生设备的机械噪声和仓房通风机的空气动力噪声,噪声源强约90分贝;另外汽车运输在行驶中会产生瞬间较高噪声值。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设备的选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如风机),在支架下面安装橡胶减震设施,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以减少风管振动,消声器消声等;对于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严格控制夜间作业时段。(4)本项目年产生有毒药渣约40kg,必须将所有药渣集中、密闭安全存放,设置药渣集中存放池,池体四周及底部必须用混凝土浇筑,防止渗漏,顶部设置盖板,密闭存放,且池体顶部高于地面一定距离,以免水体流入后溢出;拆包、除杂过程产生的杂质用于铺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