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金属货架建设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拟在泗阳经济开发区泗水大道南侧、鄱阳湖路西侧投资21600.16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金属货架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苏宏元货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泗阳经济开发区内,占地约95.5亩,项目北侧隔泗水大道为正丰村、陈河、郑庄,项目东侧隔鄱阳湖路为松原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南侧隔空地为金珠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慧凯塑业有限公司,项目西侧为绿凌光伏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产品为超市货架、工艺仓储货架及其他货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生产中有粉(烟)尘、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等,如不处理将达不到城东污水厂接管标准,会给城东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废如不处理将对土壤或地下水带来一定的影响;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如不进行控制也会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产中注意对工艺改进,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投料加入量、反应温度、压力等实行实时控制、配合生产过程中关键点的取样分析,及时调整相关参数,减少物料的过量投加,提高中间产品的转化率和产品得率,也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节省资源、能源,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喷粉前处理工段预脱脂废液、脱脂废液、脱脂后清洗废水中含有油脂类污染物,首先经油水分离器将油脂分离出来再经过滤沉淀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喷粉前处理工段中表调废液、磷化废液、磷化后的清洗废水通过加石灰石+絮凝剂除磷除锌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取调节-—絮凝沉淀—气浮—水解+SBR+调节工艺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采取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工件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末静电喷涂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粉末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水分烘干炉、粉末固化炉、燃气热水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起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机加工工段产生的边角料、打磨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尘渣、焊接工段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粉末喷涂过程产生的废粉由粉末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和润滑油、脱脂、表调、磷化工段产生的油脂和沉渣、污水站污泥、粉末固化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给江苏蓝天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各种原料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国家发改委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和《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要求;项目选址在泗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排入城东污水厂集中处理。噪声经治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生产中采取预防防范对策、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后,对外界的环境风险性不大,可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4年3月17日前通过登陆公示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拨打电话、发邮件、登陆公示网站进行留言。
联系电话:010-88570335 邮件:ZHGP@eia00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