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莆田市华峰工贸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市华峰工贸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594-2699639
传 真:0594-2681708
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莆田市华峰工贸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内
莆田市华峰工贸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莆田市华峰工贸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内,改扩建项目在原厂区进行,没有新增用地,拟新增年产8200吨鞋材染整品,扩建后生产总规模达10000吨/年。
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1、将原有一台备用的4t/h燃煤蒸汽锅炉和1台25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改建为一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和一台45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2、改扩建项目需新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和一套中水回用深度处理设施。3、将原染整车间的高温高压喷射溢流高速染色机、高温高压喷射卧式染色机、高温高压立式染色机、脱水机等落后设备全部拆除,引进对染整设备进行优化布置,在提高产能的前提下,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和排水量。4、将对扩建前厂区平面布局作适当的调整。位于办公室北侧的原有原料库改为染整车间,原B栋楼第三层临时办公区改建为针织布生产车间,布置25台大圆机;位于公司东北侧原料库拆除,用地作为中水回用设施及污水站扩容建设用地。
改扩建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一)废水处理措施: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 物化预处理 生物接触氧化 气浮 过滤 。处理后废水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标准,部分污水通过排污专管排入木兰溪感潮段,部分污水经中水回用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燃煤锅炉废气采用二级麻石水膜除尘脱硫措施,除尘水使用碱性印染废水,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38米高烟囱排放。2、定型机废采取喷淋除烟措施,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燃气锅炉废气直接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4、煤场采用污水喷淋抑制煤尘。
(三)针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间和夜间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南侧谷城西路交通噪声符合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分类收集,按规范化要求建设煤灰渣堆场、废边角料堆场及危险废物临时堆场,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