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热电厂3X670t/h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热电厂3X670t/h锅炉烟气脱硝工程已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庆局计建发A694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庆油田电力集团,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3×670t/h锅炉脱硝改造、公用系统及锅炉辅助设备等改造(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和引风机)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土建、施工和安装工作(含原建筑物、设备、工艺管道等系统的拆除与恢复)、调试、168h满负荷试运行、性能试验(含检测)、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投标方负责完成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的竣工验收工作并达到国家最新验收标准。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CR)工艺,每台锅炉设两个SCR反应器,采用蜂窝式或板式催化剂,按“1+2”模式布置,新建氨区一个,空气预热器改造,省煤器部分改造,烟道改造,配套土建基础加固、电气及自控设施。
2.2项目建设地址:大庆油田热电厂。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废气)专项甲级资质、环境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要质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具有设计、制造、安装与本招标项目相同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文件对应章节中将已有的业绩情况详细列出并说明业绩项目中的设备状况(包括订货时间、投运时间等)。
3.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以上盈利;
3.8专项资要质求:
3.8.1.投标方必须具备老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改造工程10台/套以上、并且有410T/H及以上锅炉脱硝区布置在封闭锅炉房内的国内合同和成功运行业绩。
3.8.2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10台/套以上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217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里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48号
联 系 人:刘非飞
联系点话:0459-5394475
招标人:大庆油田电力集团
联系人:刘守举
联系点话:1380468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