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只高档耐热锂瓷煲项目”;
建设单位:无为县黄龙陶器厂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无为县石涧镇二龙村,项目区东侧、南侧厂界外均为工业待用地,北侧厂界外为荒地,西侧厂界外为园区道路,拟建项目北侧隔荒地距离厂界180m处为敏感点(居民点老油坊,8户32人),拟建项目西北侧距离厂界10m处为敏感点(居民点,2户5人,企业租赁作为配套商业使用);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规模:投资641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人民币;
项目简介:无为县黄龙陶器厂成立于1985年,因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建设的需要,石涧镇人民政府要求企业搬迁(详见附件1搬迁协议),无为县黄龙陶器厂于2010年7月将厂搬迁至二龙村进行厂区建设(见图2-1),无为县发展和改委委员会以发改工字[2010]266号文对无为县黄龙陶器厂迁建普通陶器生产线整体搬迁项目进行备案(详见附件2),企业于2011年3月建成1条普通陶瓷生产线(隧道窑),设计产能约为260万件/a普通陶瓷,企业统计实际产能约为250万件/a普通陶瓷,现有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
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建设高档耐热锂瓷煲生产线1条(隧道窑),该项目由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工字[2013]488号文予以备案(详见附件4),设计产能约为300万只/a。产品批量生产前需对原料用量的配比进行试验,企业于2013年利用现有厂房建成1座高档耐热锂瓷煲试验生产线(梭式窑),试验阶段的制坯修坯依托现有普通陶器制坯修坯工段进行,梭式窑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根据企业统计试验阶段烧制高档耐热锂瓷煲约为0.4万只。
无为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2012年9月13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以无环专[2012]17号文要求企业立即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无为县黄龙陶器厂于2013年12月25日委托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同时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项目区的环境情况,对工程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识别和筛选,并委托无为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对相关环境要素进行了现状监测,在依据环境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无为县黄龙陶器厂年产300万只高档耐热锂瓷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体生产粉尘、石膏喂料粉尘、煤筛分粉尘和燃烧废气(烟尘、SO2、NOx);设备运行时的设备噪声;生活垃圾、铁粉、废石膏模具、煤渣、废包装袋、生活污泥、粉煤灰、焦油轻油、含酚废渣、废脱硫剂和煤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防治措施
企业依托整改后的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全厂生活污水生产量约为9.6t/d,污水水质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表2直接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后外排。
(2)废气防治措施
①拟建项目原料喂料粉尘(G12)
拟建项目原料喂料粉尘排放量约为0.026t/a。经预测,拟建项目喂料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14mg/m3,最大占标率为1.63%,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敏感点(居民点)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生产车间4#粉尘(G13)
生产车间4#粉尘主要为石膏模具制作喂料粉尘,拟建项目石膏模具制作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车间4#中进行,生产车间4#粉尘排放量合计约为0.0112t/a。经预测,生产车间4#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4mg/m3,最大占标率为0.6%,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敏感点(居民点)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燃烧废气
全厂燃烧废气中SO2排放量约为5.38t/a,烟尘产生量约为0.808t/a,NO2产生量约为2.244t/a。经预测,全厂燃烧废气中SO2排放量约为5.38t/a,烟尘产生量约为0.808t/a,NO2产生量约为2.244t/a,全厂燃烧废气中SO2、烟尘和N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45mg/m3、0.0067mg/m3和0.018mg/m3,最大占标率分布为9.03%、0.75%和7.54%,敏感点(居民点)SO2、烟尘和NO2均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全厂燃烧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④煤堆场粉尘
全厂煤筛分粉尘排放量约为0.005t/a。经预测,全厂煤筛分粉尘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48mg/m3,最大占标率为0.053%,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敏感点(居民点)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正常运行时,主要产噪设备为球磨机、真空练泥机、压滤机和风机等,防治措施主要为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能够使各厂界区域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铁粉: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废石膏模具: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煤渣: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污泥:收集后用作农肥。
粉煤灰: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焦油: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含酚废渣:煤气水洗工段产生废水打入酚水池中循环使用,废水沉淀产生废渣,废渣中含酚类,含酚废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39含酚废物[252-013-39(煤气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污泥)],企业拟对含酚废渣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废脱硫剂:水煤气经脱硫塔送入用气车间,脱硫塔内脱硫剂对硫进行吸附,收集后的废脱硫剂由供货方回收利用。
煤粉:拟建项目煤块筛分产生煤粉,收集后外售于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5)现有项目淘汰类设备整改效果
企业将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更换为二段式煤气发生炉供现有项目和拟建项目煤气使用。
(6)项目的环境效益
环境效益是很难以货币量化的形式表现的,而是通过减少排向环境中的污染物数量、减小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改善生活环境来体现的。拟建项目环保设施运行后,污染物削减量为烟尘:66.192t/a,SO2:13.38t/a,同时增加300万只高档耐热锂瓷煲,使废气和污水经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使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该区域的环境容量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该项目完成后,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
13 公众参与 13.1 公众参与的目的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考虑的是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问题,但是,开发建设对当地居民和公众的影响同样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的建设项目对当地的经济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公众健康等方面都会产生深刻的,不可逆转的影响,而当地公众是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并且他们还将成为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地公众对开发项目的态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否则,由于忽略这一问题而使当地公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将对开发项目产生深远的不利影响。所以应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到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的利益,尽可能降低对公众利益的不利影响,使之得到必要的补偿。所以,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无为县黄龙陶器厂年产300万只高档耐热锂瓷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目的就是使当地居民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以及项目建设给他们带来的有利和不利、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同时了解他们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及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从公众的利益出发,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达到评价工作的完善和公正,并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出现污染纠纷。
建设单位的名称:无为县黄龙陶器厂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756510266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祝学 联系电话:15715609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