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邢台广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
(2)建设单位:邢台广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柏乡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开发区内,西汪镇工兴街北侧、东大造纸东侧、东辰造纸厂西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 40 43 ,北纬:37 27 21 ;
(5)投资规模: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5.7%;
(6)产品产量:羟丙基甲基纤维素3000t/a;
(7)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亩(13333.2m2),总建筑面积550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罐区、办公楼、宿舍楼等,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50余台(套);环保工程为布袋除尘器、冷凝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三效蒸发器、污水处理设施、隔声降噪措施、事故池、罐区地面防渗及厂区绿化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一)、废气治理措施
(1)锅炉烟气
本项目拟设一台2t/h燃气蒸汽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年耗天然气量为80万m3。项目锅炉烟气量2500m3/h,烟气中烟尘浓度为28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36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352mg/m3。本项目锅炉烟气产生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烟尘:5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锅炉不需设置除尘脱硫设施,直接通过15m 高烟囱外排。
(2)真空泵不凝气
项目生产过程氯甲烷、甲醇、二甲醚混合液蒸馏过程有一定量的含氯甲烷、二甲醚、甲醇气体产生,拟采取废气首先经冷凝器冷凝回收氯甲烷、二甲醚、甲醇,不凝气送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对有机废气通常采取的处理措施包括吸附法、吸收法、生物法、氧化燃烧法、稀释法等。经过对以上各种处理方法的对比,项目采用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剂比表面积大(1000~1500m2/g),微孔结构均匀(10~12),使废气中污染因子与活性炭充分接触、交换,起到净化作用。根据类比资料可知,项目年外排污染物较少,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影响,故措施可行。
(3)含尘废气
项目精制棉制作过程以及产品粉碎过程有粉尘产生,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4)食堂油烟
项目职工食堂在菜肴烹调过程中将产生油烟废气,经灶台上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灶标准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1)高盐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来自原料带入、反应生成、物料洗涤,产生量为60.42m3/d,该股废水为高盐、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使废水中盐分含量降到较低程度,工程将工艺废水送三效蒸发设备进行预处理脱除氯化钠及部分有机物。经查阅相关资料,鉴于化工行业废水特点,项目高盐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回收副产品的处理工艺。目前国内化工行业采用三效蒸发的方法处理高盐废水比较普遍,该处理工艺技术比较成熟,因此项目高盐废水处理工艺措施可行。
(2)可生化废水
项目进污水处理站废水为生活水、三效蒸发后的冷凝水及地面冲洗水,废水以有机污染为主,可生化性较好。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及《氯化物排放标准》表1中 其它行业 Ⅰ类二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经济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泵、料泵、真空泵、粉碎机、锅炉风机及污水处理站风机等,产噪值在70~105dB(A)之间,项目采取将噪声设备置于房间内,设备基础减震,破碎机及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等措施以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采取措施后,设备噪声可降低20~30 dB(A)左右。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08)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对固体废物拟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废氯化钠盐外售作工业盐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精制棉加工布袋除尘器滤料用于生产,成品粉碎布袋除尘器滤料外售;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蒸馏釜釜残由石家庄市华北制药厂环保研究所进行处置。
(五)、清洁生产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产工艺先进,装备水平高,采用了一系列节能措施,节能效果明显,工程能耗、物耗、污染物产生量等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由以上分析可知,各项指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环境风险防范
环境风险分析结果表明:氯甲烷储罐发生爆炸事故时,死亡半径在12.1m之内,重伤半径在35.6m之内,财产损失半径25.2m,以上影响基本可控制在厂区内,轻伤半径63.8m,其影响范围超出了厂界。环氧丙烷储罐发生爆炸事故时,死亡半径在16.1m以内,该距离在厂区内,重伤半径在46m之内,财产损失半径在40.9m之内,轻伤半径为82.5m,其影响范围超出了厂界。因此,项目主要受影响的厂内职工,根据厂内职工及厂区面积计算人口密度为0.0045人/m2,以此计算最大爆炸事故死亡人数为0.36人。根据国内爆炸事故统计资料表示,发生储罐爆炸事故的概率小于1 10-6,计算风险值为3.6 10-7,本项目环境风险值在化工行业风险值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同时总图布置及建筑安全防范措施、贮运安全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安全防范措施、仓储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等方面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规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内容。经类比同类企业采用上述防范措施的效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是国家允许类的建设项目;项目采用了较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可以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等级;大多数公众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专家论证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在阅读以上信息后,在10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服务科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白根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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