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汝城县热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5025(万)
联系人: 何为珍
联系方式: 8470088
汝城县热水镇污水处理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汝城县热水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372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汝城县热水镇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汝城县热水镇横瑞村
建设单位
汝城县热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汝城县热水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5024.63万元,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15亩),处理规模5000m3/d。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全长11.212km,排水管网2.6km。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B标准后排至热水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废水和含油废水,施工人员产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建设单位通过应定时在施工场地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使用毡布覆盖;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进行喷水,以防治扬尘。工程施工者应按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过程中不得超载,装土车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上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者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撒落应及时清扫。
3、对于施工噪声,机械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远离居民点,加强防震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时间,严禁休息期间作业。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将至最低,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营运期:
1、项目采用的是改良型氧化沟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类标准后排入热水河,经过完全混合模式计算结果得出,经项目处理后的污水排入热水河后,对热水河水水质影响较小,热水河水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污水处理厂建成后,CODcr、BOD5、SS、NH3-N等污染物的削减量分别为684t/a、360t/a、468t/a、61.2t/a。可以有效地降低热水镇区排入热水河流域的污染物质,对改善当地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本项目营运阶段主要废气为恶臭,主要来自于格栅、污泥处理工序,属无组织排放,且排放浓度较小,项目设置100m大气防护距离,在此区域内严禁建设居住、学校等敏感点,而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200m外的横瑞村,本评价建议对产生恶臭的工序实行封闭式操作,同时合理安排污泥的储备、外运工作,并且在厂区内种植可以吸收恶臭的乔木、灌木,以减轻项目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水泵、压缩机和罗茨风机等。重视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合理布局,同时对一些高噪声设备,安置减振垫,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及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格栅垃圾、沉砂池底泥和污泥,项目营运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格栅垃圾、沉砂池底泥和污泥交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