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无为县高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周永志
联系方式: 15956053975
《无为高沟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智能电谷)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无为高沟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智能电谷)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股室:行政审批股
电话:0553-6325504,传真:0553-6326114
通讯地址:无为县无城镇幸福路环保局
邮编:238300
1.项目名称:无为高沟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智能电谷)标准化厂房建设
2.建设地点:无为县高沟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
3.建设单位:无为县高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高沟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东至沟渠及农田,南至隆兴洲大道,西至农田,北至水塘。占地面积172亩,总建筑面积170000㎡,建设内容为16栋标准厂房(4栋4层、3栋1层、8栋3层、1栋2层)及配电房、污水处理设施、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方案中建筑物均为生产厂房,不涉及行政办公、研发中心、宿舍食堂等生产辅助设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及运输、装卸时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噪声;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标准厂房本身无废气排放,仅污水站少量臭气排放,但入驻企业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等污染物;(2)为了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档,加强车辆管理,减少运输车辆怠速,装修阶段使用环保油漆,在装修完成后三个月内企业不要直接入驻并加强室内通风,保持室内气流畅通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污水站要加强绿化和管理,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标准厂房在建设时,首先应考虑为以后入驻企业生产废气预留管道位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后,产生的各种废气污染物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3)施工区修建临时工棚与旱厕,在场地内设置废水收集池,将施工人员的洗手、洗脸用水收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旱厕及时清理,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项目施工完成后,将临时废水收集池和旱厕进行平填、覆盖后绿化,通过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高沟开发区污水厂建成、管网接通后,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污水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若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7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入驻企业在进驻前首先考虑通过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离操作等措施,对噪声进行屏蔽、消声、隔声,并利用厂界四周空地种植植乔、灌木等植被进一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5)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将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污水站污泥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对危险废物将设置专门贮存场所,由专人送危废处理中心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固废的管理条款规定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6)本项目厂区入驻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划及环保法律法规对其种类进行一定的限制,优先引入轻污染的智能电网类企业,并要求企业按照环保法律履行环评等手续,达到相关要求后方能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