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20MW机组除尘器改造工程[HC(2)2014005G]
二、建设单位: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范围: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20MW机组除尘器改造工程。本次改造要求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方案,或采用高效电源和电除尘器本体改造方案。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成套、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实力和能力;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备2台或2台以上成功运行6个月或6个月以上出口浓度不大于20mg/Nm3除尘器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方在标书中提供与本工程特征相类似的典型业绩;
5、投标人要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电力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所需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凭报名资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4楼4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 外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传真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点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招标文件汇款底单,如需邮寄另付5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3月3日北京时间9:30前,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逾期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3日北京时间9:30,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九、联系人及电话:
李琪 0771-2850120 2804564(FAX)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