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里)受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为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0613-146035060037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该项目的性质为 交钥匙 工程,中标人负责对现有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3台,其中1台20t/h、2台10t/h)进行清洁能源(天然气)替代建设改造。针对燃气锅炉系统简洁紧凑的特点,本项目拟充分利用现厂区锅炉房煤场的场地,通过接入地区天然气管路,新建燃气锅炉房,布置新增的燃气锅炉系统。可在不影响生产运行的请况下,待设备安装完成后再进行系统的整体切换,实现天然气替代现有燃煤锅炉的建设改造。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和协调的前期工作、项目完成后各项竣工验收的后期工作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应的保质保修服务。
3、工程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555号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发售时间 :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以下同)(标书费500元)
地 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电 话:86-21-32557768 32557762 32557769
传 真:86-21-32557272
联 系 人:陆中浩 陈健鹏 唐卫文
5、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3日 13 时 30 分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7、开标时间:2014年2月13 日 13 时 30 分
8、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9、投标人的资质:
1.1投标方必须是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外国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
1.2 投标方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① 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锅炉安装专项资质
② 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③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须提供项目合同、业主证明。
1.3如果投标人准备将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时,则应按本须知要求提供分包人的相关资料,供甲方确认。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分包工作。
招标人名称: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拥军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555号
电话:64638221*2424
招标代里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 陆中浩 陈健鹏 唐卫文
电 话: 86-21-32557768
传 真: 86-21-3255727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 淮海中路200号
帐 号: 31001550400055646341
电子信箱: luzhonghao@shbid.com,luzhonghao@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