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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靖安县项家地热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靖安县项家地热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靖安县项家地热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江西宏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靖安县项家地热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靖安县江钨度假村内。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仅为温泉度假村输送地热水资源,项目建设不包括温泉度假村的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23.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4%。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
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并规定运输车辆作业的二次扬尘污染采取遮盖、封闭、避风以及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等;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隔油池、沉砂池等简易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利用度假村现有厕所和化粪池处理后入靖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可能影响周围声环境时,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装置等措施可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二种:一是钻井土石、管道敷设开挖产生的土方和建筑垃圾;二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钻井土石、开挖土方填平补缺;建筑垃圾按国家对施工垃圾堆放和处置方面的规定,在工地内指定场所,妥善堆放,然后集中清理和清运。施工现场的生活用品垃圾处理应由专人负责清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严禁随地丢弃,污染环境。
(二)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及食堂油烟。
由于项目温泉水水温较低,需经燃气锅炉对温泉水二次升温。项目使用2台4吨、1台2吨锅炉,其中1台4吨锅炉为备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经8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本项目定员6人,员工食宿均在度假村内,依托现有生活设施。食堂烹饪使用天然气或者电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溢流温泉。
在温泉不能销售或者滞销的情况下,项目有120m3/d(以开采量的90%计)的温泉溢流量,从而产生外排的溢流温泉。溢流温泉来自深层地下水,原始水质较好,但项目地热水水温为38-40℃,溢流温泉含有热量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热污染。北潦南河平均流量约80000 m3/d,估算对北潦南河温度影响为0.075℃,相对环境的整个水量较小,其热污染的影响有限,但对排水口局部水域存在一定影响。因此,要求溢流温泉经调节池调节水温后入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度假村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靖安县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北潦南河。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清运。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噪声源强7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厂房、围墙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有效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矿区及周边民用取水井的定期监测,掌握矿区及周边地下水的水位及水质变化;限量开采地下热水,开采量不得大于最大允许开采量,严禁超量开采,防止资源枯竭;不准开挖深沟,不准任意钻井、开采,破坏区内地下热水的埋藏条件;生活污水需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防止对周边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公示时间: 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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