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能源[2010]5号、穗发改城[2008]58号、穗府国用(2010)第04100041号、穗规南建证[2011]324 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珠海LNG项目)广州亚运村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黄阁门站及高中压调压站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珠海LNG项目)广州亚运村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黄阁门站及高中压调压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点话:020-38733683
招标代里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点话:61101333-24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
四、项目概况:为满足下游市场用气需求,将城市主气源西气东输二线气源的供气区域向南扩展,迎接未来珠海LNG项目气源进入广州,在原南沙门站及南沙发展燃气的黄阁高中压调压站设施不停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以满足南沙区以及全市日益增长的用气需求。施工范围:原南沙门站、南沙发展燃气的黄阁高中压调压站及留东村界内留新路以南的南沙发展燃气的预留用地。围墙内占地面积5424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在原南沙门站及南沙发展燃气的黄阁高中压调压站设施不停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新增工艺橇块的设备基础;新增两组收发球筒的设备基础;安装及制作相关新增及改造的工艺管道、压力容器及设备;扩容加臭装置;扩建后相应增加、改造仪表、电气电缆及其附属设施;新增安装2组水浴加热燃气锅炉及相关配套设备基础、电气、仪表、燃气管道等相关设备;新增安装燃气发电机及相关配套设备基础、电气、仪表、燃气管道等相关设备;原附属用房新增设备相应增加装饰装修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为准。
3、规模:本站设计接收规模为20.7亿标准立方米/年(LNG 150万吨/年),向下游高峰小时供气能力:黄阁中压管网为120万立方米/日(20℃标准状态下),番禺区为144万立方米/日(20℃标准状态下)。设计压力:进站高压5.0MPa,出站高压5.0MPa;出站中压 0.4MPa。管道管径为DN711。
4、招标控制价:3976816.9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90142.3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2781.87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 1 月 21 日 至2014年 1 月 2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递交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 1 月 26 日
递交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 1 月 30 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须具有①或②。
5、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具有①或②。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要质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在未有新规定出台前,临时建造师暂停使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8、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9、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①投标人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级别投标的,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②投标人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级别投标的,类似工程是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确认的完工投产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或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提交书面资料外(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3873368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77号首层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