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0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大明宫中央广场·国际公馆项目
项目位于北二环与太华路十字东南角,东隔红旗厂铁路专用线为西瑞·北国之春,南距自强村200m,西南临大明宫中央广场商业部分(家居城)项目(在建),北隔西安大明宫CNG加气站、北二环为西安市油脂公司。
西安大明宫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49292m2,总建筑面积24599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2199m2,地下建筑面积约73800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用房及配套设施(停车库、绿地、道路等)。项目总建筑密度19.9%,容积率3.50,绿地率35%。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49.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项目预计于2015年12月建成。
(一)项目建设中采取覆盖、设置围挡、洒水和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设移动环保厕所。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机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同弃土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设置15个排气口,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m。备用发电机废气经商业裙房屋顶排放,朝向避开住宅等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居民炊事油烟经各住户自行安装的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住宅楼预留的排烟竖井引至楼顶排放,并在楼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中395m3/d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剩余58.6m3/d废水经自建的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
(四)运营期设备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水泵、风机等设备均置于商业裙房地下;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于外部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优化建筑的设计,临北二环的5#、6#、7#楼均安装隔声窗,以保证其室内声环境达标。
(五)运营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采取袋装专人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小区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理。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项目东侧约20m处为红旗铁路专用线,本项目规划住宅楼距该铁路专用线最近距离为35m。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对临铁路一侧住宅楼墙壁采用吸音材料,并在结构上考虑减振设计等。采取以上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火车噪声传到该项目东侧住宅楼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