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保厅关于2014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环评处)
新疆环保厅关于2014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环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20日。
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库车中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万吨凝析油分离及轻烃芳构化项目
位于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路以东,石化大道以北
库车中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本项目新建一条5万吨/年凝析油分离及6万吨/年轻烃芳构化生产线,包括原料预处理器、常压分离塔、高压分离塔及反应器以及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
项目导热油炉以分馏的干气和天然气为原料,废气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的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库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不准随意堆放;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离、减震消音等措施;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并妥善考虑消防水的处理和处置,厂区内生产装置区、罐区、事故水池等应做好地面防渗。
97%调查者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3%调查者认为无所谓,没有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