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新版GMP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版GMP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西路335号,利用公司原有的空地。公司北侧是迎宾西路,南侧是安庆农资公司仓库,东面是余良卿药业公司,西面是开发区空地。项目主入口设在迎宾西路。
本次技改按新版GMP要求对原厂区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并新增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内容有:将原与综合制剂车间相邻的仓库3000平方米改造为生产车间,重新新建3000平方米仓库,同时新建1#车间6000平方米。在现有1条丸剂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1条丸剂生产线,在现有片剂、颗粒剂生产线上增补设备,进行扩建改造,原片剂、颗粒剂的生产能力均增加1倍,同时新增西药西咪替丁片剂生产线,本次技改共涉及主要生产设备130台(套),改造后产能将达到丸剂年产3000万瓶、中药片剂年产500万瓶、配药片剂年产500万瓶、颗粒剂年产5000万袋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施工队伍生活污水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队伍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5)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系统实现了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项目综合废水产生量为53000m3/a,全部废水最终经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本项目经预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比较简单,污水量较小, 废水收集后经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明显。
(2)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药物生产性粉尘废气和锅炉烟气。
生产性粉尘:扩建项目易产生粉尘的工序为切药、过筛、粉碎、制粒、总混、干燥、压片等工序,其粉尘含有药材和药料。本项目生产原料总量相对较小,项目所有产尘点均安装有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收尘效率高,排放的药物粉尘量很小,项目的药物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小。
锅炉烟尘:项目锅炉仍采用水膜除尘系统。项目扩建后系统的处理量增加较小,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仍能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锅炉烟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场地水文地质的现状调查,该场地含水层为中-弱含水岩组和弱-隔水岩组,防渗性较强。地下水潜水层埋深较深,但迳流滞缓,自净能力较差,如果防治措施不当,将会对当地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建设项目采用地面硬化,所有原料和产品均存放于仓库和储罐内,并对灌区地面、污水处理站进行防渗漏措施,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污染源来自空压机、风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单台声压级均低于90分贝以下。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拟建项目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治振动产生噪声;在总平面布置时利用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综合治理的作用来降低噪声污染,且本项目周边近距离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甚小。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废药材、药渣、锅炉煤渣。废药材、药渣可送田间腐肥(并应有配套管理措施),也可作锅炉燃料焚烧。锅炉煤渣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经常洒水抑尘,尽量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如必需露天堆放,应加盖篷布。
(2)施工期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
(3)合理安排施工,高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或隔声屏障;采用成品混凝土,尽量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
(4)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可用于本项目道路及建筑回填土,余下部分送入指定的建筑弃土场。施工队伍驻地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和垃圾筒,不得随意抛弃。
2、营运期
(1)废水:项目投产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53000 m3/a,公司拟新建新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 m3/d(预留三期扩建废水处理量),采用 混凝沉淀+三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 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
项目设置了污水事故池,容积400 m3。
(2)大气污染物:易产生粉尘的生产岗位,就近设立除尘间集中除尘,在技术夹层设置局部排风设备,并且选用自带除尘装置的先进设备。根据GMP认证要求,各类过筛机、粉碎机、切药机、制粒机、压片机、胶囊填充机、干燥器、包衣机均需安装过滤除尘器。项目新增7台布袋除尘器,项目经净化处理后的全部废气经厂房的夹层空间统一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锅炉仍采用水膜除尘系统。项目扩建后系统的处理量增加较小,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仍能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3)地下水:建设项目场地均进行硬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离。建设项目场地内地面大面积硬化和废水收集后集中处理,一方面可以降低大气降水对地下水的入渗,另一方面可消除建设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项目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4)对各种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以减轻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废药材、药渣、锅炉煤渣。废药材、药渣可送田间腐肥(并应有配套管理措施),也可作锅炉燃料焚烧。锅炉煤渣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落实项目及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同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项目建设对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投产后须认真做好环境管理,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渠道,在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谋求自身的发展,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示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4年1月13日至1月22日。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或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4年1月13日至1月22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开发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4年1月13日至1月22日。
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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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6-525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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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46003 联系人:詹工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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