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3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LNG储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厂区位于西安市三桥镇建章路,东靠皂河,南临陇海铁路,西与北沙口村相连,北邻高堡子村。
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扩建项目主要对货车制造系统的罐车车间特种罐车生产线进行改造,依托目前厂区新造事业系统、客车修理事业部及其他部分车间,并在公司现苗圃、制氧站、北压风处新建厂房,利用装备制造北区闲置厂房设置气瓶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各种储运装备2800台(套),主要包括LNG系列储运装备、LNG车载气瓶及其它化工产品储运装备。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占总投资的0.892%。项目预计于2015年12月投产。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与厂区现有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下料粉尘和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喷漆有机废气利用过滤棉捕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进入正在筹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排入皂河。
(四)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刨边机、卷板机、剪板机、切割机等设备的运行,各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的隔声,并采取减振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焊接过程、抛丸过程以及筒体下料收集的除尘灰由长安钢建厂回收利用。项目喷漆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交由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029-886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