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cg201309-009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调整,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答复及调整为准:
第四章2.10付款方式修改为: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中标价的30%作为提货款;货到现场,经检验无误,工程竣工经特种设备专业验收合格,并在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备案取得锅炉运行许可后,支付中标价的65%,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将合同款项直接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谢绝支付现金。)
其余内容执行原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 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代里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