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梨花峪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梨花峪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高开审字[2013]1号、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千峰供暖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鞍山市梨花峪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第一标段)。其中:
主厂房:建筑面积17072.59平方米(包括输煤控制室及架空转运站),占地面积8795.5平方米,地上5层,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独立基础。
渣塔、渣廊:渣塔建筑面积488.04平方米,渣塔占地面积162.68平方米,渣廊水平投影面积82.82平方米,渣塔为框架结构,渣廊为钢结构。
输煤廊、转运站、受煤坑:转运站水平投影面积292.93平方米,输煤廊水平投影面积555.39平方米,转运站为框架结构,输煤廊为钢结构。
(主厂房概况):主厂房内锅炉间为双层布置,局部五层分别为:
一层水泵房及配电室,二层控制室及办公室,三层楼梯间夹层,四层办公室,五层输煤层。
蓄水池及泵房:泵房建筑面积142.59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上框架结构地下混凝土结构;蓄水池为1200立方米,面积为356.4平方米。
烟囱:结构形式为构筑物,高度为100米,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计量房:建筑面积17.79平方米,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门卫及围墙:门卫建筑面积19.2平方米,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及独立基础。门围及围墙长度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脱硫及烟道:建筑面积1926.88平方米,一层脱硫,二层烟道,框架结构。
场平工程:场平面积约为77324平方米,包含一期及二期工程。
建筑物抗震等级:主厂房为二级,蓄水池、烟囱及泵房为三级;屋面防水等级:主厂房为一级,蓄水池、泵房、门卫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使用年限为50年。
2.3合同估算价为:施工总投资10579.28万元,监理费185.14万元;
2.4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4年1月30工至2014年4月30日竣工,总工期9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