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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校区锅炉燃油采购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31 16:47
浏览次数: 9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校区锅炉燃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PCMET-2013729

招标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0号柴油

2、服务周期:供货服务周期: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中标人实际供货服务日期为2014年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原供货服务单位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31日所发生的燃油费,由中标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要求的油运输交通工具,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3)具有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成品油油库(不含加油站)或储油设施,储量不得少于2000吨,或已与上述同等规模成品油仓储单位签署成品仓储委托协议的单位。

(4)所投油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质量标准,符合GB252-2000的质量标准。

(5)供应商具有严格、齐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

(6)供应商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完善的成品油存储设备,所有的油料装卸等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原件);

4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 成品油库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6日内每天9: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司产品样本,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0日上午10:00

六、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七、开标时间:2014年01月20日上午10:00

招标代里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人:洪燕

联系话电:021-50934537

传真:021-50934522

邮箱:wieso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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