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鸭屠宰加工一期项目
业主名称: 如皋市鑫盛禽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秦海建
联系方式: 13914368588
如皋市鑫盛禽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加工一期项目审批公示
我局于2013年6月X日受理了如皋市鑫盛禽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加工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如皋市鑫盛禽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加工一期项目,年屠宰肉鸭加工50万只,位于如皋市雪岸镇万富社区2组。项目总用地面积9000㎡。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气有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锅炉房排放的废气。根据报告书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恶臭气体厂界达标,本项目各污染源联合影响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2)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年废水排放量为14574吨,生产废水经雪岸镇畜禽污水处理厂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南凌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雪岸镇畜禽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南凌河。
(3)项目靠丁柴线一侧(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根据报告书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噪声预测值叠加环境本底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2类昼间及夜间标准。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4)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根据报告书评价,妥善处置后的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
处理效果或拟达要求
完成时间
废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COD、SS、TP、氨氮、总磷、动植物油
接入雪岸镇畜禽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排放
已建
废气
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锅炉房排放的废气
SO2、NOx、烟尘、NH3、H2S
屠宰车间采用机械通风收集后经过生物过滤装置进行处理,经 15m排气筒排放;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采用水浴除尘装置进行处理经20m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完工、同时投入使用
噪声
压缩机、鼓、引风机、循环水泵
噪声
水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冷库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绿化隔声
厂界达标
固废
鸭毛、鸭血、锅炉灰渣、废生物滤料、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委托处置
零排放
总量平衡具体方案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到雪岸镇畜禽污水处理厂内。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拟在如皋市雪岸镇范围内调剂平衡。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选址于如皋市雪岸镇万富社区2组,项目的实施与如皋市雪岸镇的规划要求是相适应的;
(3)本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属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4)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5)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6)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排放量较小,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如皋市鑫盛禽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加工一期项目所在的如皋市雪岸镇万富社区2组附近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7529547
传 真:87616677
联系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418
电子邮件:rgfsk888@163.com
联系人:卢宗志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