捣固焦炉配套干熄焦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捣固焦炉配套干熄焦工程勘察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外资[2011]17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建龙简舟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亚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干熄焦本体、余热锅炉、汽轮发电站、一次除尘、二次除尘、循环水泵房及冷却塔、缓冲仓等22个建(构)筑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2招标编号:HBCT-13221711/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招标人认可的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已投运的国内同等及以上规模的同类建筑施工勘察业绩。
3.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承担过至少1个已投运的国内同等以上规模的勘察工程业绩。
3.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4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日。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月 15日上午9:00整,地点为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里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建龙简舟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里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遵化市建设南路32号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西路486号
邮 编: 064200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 陈卫东 联 系 人: 张洪武
电 话: 0315-6060091 电 话:0311-83086972 13032631128
传 真: 0315-6060092 传 真:0311-83086974
电子邮件: chengweidong@ejianlong.com 电子邮件:xm2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