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热电厂1、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唐宝鸡热电厂1、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理代: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唐宝鸡热电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宝鸡热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厂1、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宝鸡热电厂一期工程安装两台330MW燃煤供热机组,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SG-1065/18.4-M746型亚临界参数汽包炉,分别于2009年6月、8月投产。燃烧器为普通浓淡燃烧器。锅炉尾部烟气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处理工艺(SCR),每台机组设一套SCR脱硝装置。脱硝系统设计入口氮氧化物浓度400 mg/Nm3,出口浓度小于80 mg/Nm3。由于实际煤种偏离设计煤种,目前脱硝入口氮氧化物浓度达450-600mg/Nm,脱硝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80-150mg/Nm3,部分时段无法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需要进行1、2号锅炉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
二、招标范围:
1、2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方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负责改造项目整体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含对原有设备的拆除)、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需提供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拆除和安装单位;(备注:招标人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拆除和安装单位)
3.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
3.7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拥有国内不少于2台套3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同类低氮改造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业绩。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厂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4.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3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报名表需签字盖章,传真至010-51967698,并将填报完毕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扫描PDF格式)发送至zhengaiyong@cweme.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五、发售招标文件:
5.1提出申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收取编制成本费2007元,售后不退。
5.3标书款可以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或采用电汇方式。开户行、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市樱桃园支行
帐 号——0200000609002700631
本项目招标理代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报名联系人:
招 标 人:大唐宝鸡热电厂
联 系 人:李之栋 蒙文明
电 话:0917-8896305/6315
招标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708室
邮政编码:100040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爱永
电 话:010-51967971
传 真:010-51967698
电子邮箱:zhengaiyong@cwe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