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5吨奥美沙坦等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5吨奥美沙坦等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65吨奥美沙坦等医药中间体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奉新工业园。
三、项目概要: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工程建成后产品方案:头孢吡肟30 t/a、氨苄西林20t/a;新增医药产品50t/a,包括奥美沙坦10t/a、缬沙坦10t/a、甲磺酸伊马替尼10t/a、左旋肉碱10t/a、达比加群酯10t/a;新增医药中间体65t/a,包括5-(4-氯苯甲基)-2,2-二甲基环戊酮10t/a、2-(4-氯苯基)-2-(1-环丙基乙基)环氧乙烷35 t/a、6-甲基烟酸甲酯10 t/a、间三氟甲基苯乙酮肟3.7 t/a、2-溴甲基-1′-甲基亚胺基苯乙酸甲酯6.3 t/a。
项目总占地面积30257m2。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358.6万元,占总投资29.88%。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节能降耗,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
本项目使用雷尼镍的生产过程中,无酸性介质存在,雷尼镍不会溶解在母液中,经压滤与其他物料分离,雷尼镍不会进入工艺废水。
左旋肉碱的工艺过程产生含氰母液,应在车间内作无害化处理:母液中滴加硫代硫酸钠至无氰根,再回收溶液中甲醇,同时蒸出含有机物的废水,蒸出废水中无氰化物,可送废水处理站处理;残液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物化+厌氧+好氧”综合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规模200t/d,改建后废水水质与现有工程废水水质相似,可满足改建后废水处理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企业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工业园管网最终排入南潦河。
(四)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RTO引燃废气、洗涤塔废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等。
工艺废气主要为包括甲苯、二甲苯、乙腈、乙醇、乙酸乙酯、二氧六环、二氯乙烷等有机废气,及氯化氢、二氧化硫等无机废气。工艺废气经收集,收集率98%,送碱水喷淋塔处理,酸性废气去除率90%;尾气经引风机引到RTO废气处理塔高温焚烧处理,有机废气去除率98%,再经碱水喷淋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废气经35m排气筒排放。
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H2S、NH3等,废气经收集后进入RTO废气处理塔处理,去除率分别为99%和98%,经处理达标后废气经35m排气筒排放。
RTO废气处理塔每天要用柴油引燃,柴油燃烧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燃烧废气经碱水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废气经35m排气筒排放。
工程生产用2台4t/h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供热,原有锅炉烟气采用碱水喷淋脱硫除尘器进行处理,按标准要求,锅炉烟囱排放高度由30米调整为35m。
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应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HW02)、废包装桶(HW02)、反应残渣(HW02)、污水处理污泥(HW49)、废催化剂(HW02)等;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反应残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定期送到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设置。
(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70~90dB(A)。选用低噪设备,厂房、设备合理布局,其次是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对于工艺上不允许进行隔声处理的设备,可采用设置隔音屏障的办法进行噪声治理,同时加强厂区的绿化。可有效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全场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与排放设施、排污管道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高标准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沿途泄漏。在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贮存等场所、污水处理站、事故池、车间地面等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危废暂存库按要求设计,一般固废暂存场设置雨棚,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书》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口。
(八)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环评计算,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250m,在该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今后在厂址四周卫生防护距离内,严禁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项目。
(九)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有毒物质泄漏、爆炸、燃烧风险,可能造成排放污染事故对厂界外居民的伤害和环境空气质量的恶化。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属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品库进行监控和管理,设置应急事故池容积500m3;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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