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延边朝鲜族自-龙井市 状态:公告
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7日
招标单位: 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JLJY2013-SG109
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
龙井市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3-SG1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字【2013】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59%+地方财政配套4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道路全长521.04米,道路铺装面积4950.27平方米,新建给水管线273米,新建排水管线524米,检查井16座,新敷设供热管线70米,新建换热站一座,新敷设供热管线项目628米;
2.3. 标段划分:1个;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龙井市区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工期244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 外省施工企业须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省内州外(包括外省已办理入境备案)企业须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洪波,联系电话:13944702112。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劳保取费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外省施工企业须出示《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省内州外(包括外省已办理入境备案)企业须提供《入境外埠建筑业施工企业投标通知单》,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云鹏
联 系 电 话: 0433-32211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 系 电 话 0433-5083915、2818007
电 子 邮 件: yjsjy8543@163.com
联 系 人:赵光春、高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