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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09 13:54
浏览次数: 8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第七批招标公告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 状态:公告
   
 
 
 
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招标单位: 富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项目部
   
 
 
代理机构: 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SG0402G13024
  
 
 
关键信息: 建筑 供热 节能 

 

招投标编码: SG0402G13024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2-09
报名开始时间: 2013/12/12 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富锦市建设局五楼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54 2330774 联系人: 高经发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富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第七批
建设单位: 富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项目部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富锦市中央大街两侧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2G13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第七批工程,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富发改[2013]21号),招标人为富锦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批工程包括电厂住宅1#楼、富拖家属楼2#楼、富拖家属楼3#楼,总建筑面积为13870平方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387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央大街两侧;

2.3 计划工期: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18日;

2.4 招标范围: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 投资总额:206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4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外省施工企业须到黑龙江省住建厅办理投标准入手续。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在富锦市建设局五楼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与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备案手续(黑龙江省省外投标人)、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同时提供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长的岗位证书、质检员的岗位证书、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4.3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为()。

4.4本项目要求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上午09时,地点为富锦市建设局五楼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招 标 人:富锦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部

联 系 人:孙国政

联系电话:136346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富锦市建设局五楼

联 系 电 话:2330774

联 系 人:王 宗 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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