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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除尘器、破碎机锂电池生产项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09 13:19
浏览次数: 2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大功率纳米硅动力锂电池及正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 2013-12-07 
 
地  区: 江苏  
业主名称: 江苏科捷锂电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4000(万) 
 
江苏科捷锂电池有限公司 大功率纳米硅动力锂电池及正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江苏科捷锂电池有限公司 大功率纳米硅动力锂电池及正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工程概况
江苏科捷锂电池有限公司在镇江京口工业园内建设“大功率纳米硅动力锂电池及正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锂电池正极材料1000吨的生产规模。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15%。项目现已建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接入谏壁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混料、烧结、粗碎、细碎、包装等生产过程,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镍及其化合物。混料、粗碎、包装过程中产生粉尘(镍及其化合物),经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后由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移动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烧结过程产生少量粉尘(镍及其化合物),经5根22米高排气筒高点排放;细碎过程产生粉尘(镍及其化合物),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球磨机、破碎机、对辊机、气流磨、振动筛、混合机、空压机等。为减轻噪声污染,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了减振、隔声、吸声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收集物、筛上物、不良品、废包装物、废机油、生活垃圾。除尘收集物、筛上物、不良品配入生产过程综合利用;废包装物由原料供应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零排放。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镇江市京口区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镇京发改经贸备2009003号”(详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苏省省人民政府,2007年9月10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厅,2009年3月12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
(3)清洁生产、循环经济
本项目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并采取了节能、节水和降耗等清洁生产措施,生产的产品具有国内先进性,项目的建设可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可与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相关企业构成产业链,同时在万元产值能耗、万元产值COD排放量方面达到《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规划指标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的要求。
(4)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内,其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环评批复、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要求。
根据工程拟建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和总量控制等环境因素,本项目在拟建地选址建设合理可行。
(5)环境质量要求和达标排放
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
项目投产后,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本项目水、气污染物和噪声达标排放,其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区域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质量仍符合规划功能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无超标点,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生产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同时,当地相关部门应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6)总量控制
本工程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投产后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下:
表一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种类  项目
 单位
 排放总量
 排污申报量
 增加量
 
水污染物
 废水排污口
 个
 1
 1
 1
 
清下水排口
 个
 0
 0
 0
 
废水排放总量
 吨/年
 2600
 2600
 2600
 
COD
 吨/年
 0.91
 0.91
 0.91
 
SS
 吨/年
 0.39
 0.39
 0.39
 
氨氮
 吨/年
 0.09
 0.09
 0.09
 
总磷
 吨/年
 0.01
 0.01
 0.01
 
大气污染物
 排气筒总数
 个
 5
 5
 5
 
粉尘
 吨/年
 0.02
 0.02
 0.02
 
镍及其化合物
 吨/年
 0.02
 0.02
 0.02
 
固体废物
 固废排放量
 吨/年
 0
 0
 0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粉尘、镍及其化合物为特征污染因子,其排放量作为本项目的废气总量考核指标。
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排入谏壁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谏壁污水处理厂有接纳处理本工程废水的能力,将本项目的总量纳入谏壁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内,以本项目核定的接管量作为废水总量考核指标。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在采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公众可致电13327760319与建设单位丁维萍小姐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13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⑴群众对环境的满意程度:⑵对项目的知情程度;⑶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⑷对环保部门的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参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zjhks@sina.com;或来电至:0511-85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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