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白城-大安市 状态:公告
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09日
招标单位: 大安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供暖 勘察设计
中广核吉林大安来福风电项目清洁供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安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大安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吉林大安来福风电项目清洁供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100%,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吉林大安来福风电项目清洁供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项目概况:本项目场址位于大安市安广镇南侧,场地约15000平方米,长宽约180×80米,场地平整。采用10KV进线,单台锅炉功率为10000KW,高温承压蓄热电锅炉 3台作为蓄热主机,采用4个高温承压蓄热水罐,主要利用夜间低谷(22:00~5:00)电蓄热,利用板式换热器间接供热;锅炉在夜间蓄热的同时也在对外系统供热。电锅炉:选用3台,单台额定电功率不小于10000KW,锅炉出水温度不低于194℃;高温承压蓄热水罐:蓄热有效容积不小于350立方米,最高温度不小于180℃。 配有完善的电气自动控制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的超温、超压、缺水、低水位、电路过流、过载、缺相、短路、断路等项目的自动保护功能及相应的报警信号显示,有无极控制功能。所有相关信号均能准确无误的传递到热力站集控室,可实现远程监控功能。全自动智能控制,集中远传控制。换热泵采用专门的热水水泵,采用变频等变流量控制方式。
建设规模:20万平方米居民区采暖。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中广核吉林大安来福风电项目清洁供暖工程勘察设计
工期:2013年12月28日~2014年2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投标人应为在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方面有丰富经验并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
3.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五个及以上相似项目的设总。
3.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 王东
电话:0431-81805668 15843102099
传真:0431-81805658
Email:88140212@qq.com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5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4A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