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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城管局锅炉安装及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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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20 15:58
浏览次数: 7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新建车库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13年11月20日 
 
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6日
招标单位: 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SGZS00G13037
  
 
 
关键信息: 车库 

 

招标编号:SGZS00G13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外区城管局新建车库及附属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道外区城管局新建车库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内容如下:车库、锅炉安装及外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锅炉安装改造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建:建筑工程专业,锅炉安装:机电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建造师,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建造师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87519583)。
4.2 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负责人本人(即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投标项目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建造师本人投标。
4.3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4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其他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38号新安大厦6楼
邮 编:150016
联 系 人:韩永滨
电 话:0451-8452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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