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国际广场A2地块商业项目
更新时间:2013-11-18 类型:项目信息
发布时间: 2013-11-18
地 区: 天津
业主名称: 天津红星美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红星国际广场A2地块商业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天津红星美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686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与果园南道交口建设红星国际广场A2地块商业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332.4m2,总建筑面积141980.22m2,地上工程总建筑面积81380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9379m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001m2),地下工程建筑面积60600.22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可以影响到大约150m范围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将施工期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2)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对将施工场地周边产生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将噪声污染减少至最低程度。
(3)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而且是瞬时排放,沉降后集中收集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施工期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联系,为本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并与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
(5)对交通的影响
施工期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减轻施工车辆对该地区交通负荷冲击。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为建设住宅及配套公建。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来自燃气废气、汽车尾气。其中燃气废气及汽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产生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08)三级排放标准,符合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根据同类设备运行资料可知,本项目各种设备若减振措施不到位,其产生的振动可能会影响建筑内人员正常生活。因此建设单位设计上应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水泵等设备,同时对强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设备加装防振软垫等设施。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禁止在站内鸣喇叭等措施后,进出车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可回收部分可进行再生利用,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噪声防治、施工废水排放治理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避免造成施工扰民及污染周围环境的情况。
2.使用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期项目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换风,在地面设有竖井通风口,结合区内绿地景观设置,并尽量远离居民楼,以小品加以装饰。通过合理布局,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利用管理条例》(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应按照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建设规范、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实行自来水、中水双管接入,引入中水用于冲厕及绿化等。同时,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相关规范考虑建设屋面和地面雨水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配套设施。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期项目换风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管道上设置消声装置避振吊架;电梯间的电机应设隔声罩,减振座。设备间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防止噪声向外传播。设备间顶部应安装吸声材料,确保设备间产生的噪声不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并紧袋口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定点存放于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专用存放空间内,不得进行破袋挑选处理。
四、报告书中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质量尚好,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适宜。本项目的施工期和使用期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均可控制在环境要求范围以内,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具有建设的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方式
拨打电话022-87671640或发送邮件到hkyeia@163.com进行索要,经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发放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