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辰路4号(物业处)采暖改造项目----采暖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辽宁-营口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13年11月13日
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19日
招标单位: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关键信息: 采暖 改造项目 采暖管道 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红塔辽宁公司营口卷烟厂营口市站前区良辰路4号(物业处)采暖改造项目----采暖管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红塔辽宁公司营口卷烟厂营口市站前区良辰路4号(物业处)采暖改造项目----采暖管道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良辰路4号;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原有室内采暖管道更换及门卫室管道安装;原燃油锅炉、油箱拆除及附属管道拆除;扒墙及恢复;地面铺地砖、台阶的维修;会议室吊棚维修及墙体刮大白及乳胶漆;动力电缆入户等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计划工期:7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19日9:00-16: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 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文彪、林 松
电 话:0417—35027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彭 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