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处批准,由锦州机务段提报的零小设备购置项目决定实行公开采购方式进行,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参加意向或采购建议,请将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我单位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一、项目名称:锦州机务段零小设备购置
二、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沈铁物资〔2013〕21号);
3.《关于物资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物管〔2013〕3号);
4. 计划处《2013年更新改造计划表》。
三、拟采购物资(设备)品种及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沈西锅炉软化水设备 套 1
2 轴承状态检测设备 台 1
3 大虎山油泵变频装置 套 1
4 测酒仪 套 2
四、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
3.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铁道部规定的相关认证及资质或检测要求等);
5.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谈判保证金
1.申请人须交纳谈判保证金3800元,于11月16日17:00前电汇至指定账号,否则拒绝其参加谈判及竞买。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5180188000118984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①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前撤回其申请;②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退还谈判保证金。对未出现 六、2 所述情况的其他申请人(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凭 谈判保证金退还帐号信息表 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退还,需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扫描件发至工作邮箱:cgs_zhcg@sina.cn,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七、谈判文件获取
如申请人有意获取谈判文件,请与张先生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八、说明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资质材料。其中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纳谈判保证金的申请人,须将 谈判保证金凭证 (电汇单)以及 谈判保证金退还帐号信息表 (附录)放入一个包装袋内,在包装袋上标明 谈判保证金 字样,并密封后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于2013年11月18日14:30时前一同递交采购所,否则将拒绝其参加谈判及竞买。谈判(评审)会议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14:30。
九、公示期: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 11月16日17:00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024-62021977,手机:18602424623
传真:024-62029840